美国EB-5 投资移民项目(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 于 1990年起实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1993年,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地区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投资额由100万美元降至50万美元,并将“应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之就业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申请条件:
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资金不要求
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1.投资人必须年满21岁
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投资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申请流程:
第一步
1.通过免费移民资格评估后,与本公司签署委托协议;
2.准备申请文档;
3.签署投资协议,并将投资款项汇出,完成投资手续;
4.向美国移民局提出I-526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5.美国移民局受理I-526申请并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一般4-6个月;
第二步
1.移民申请获批后,收到移民局寄出文件包,并完成填写;
2.等待美国使馆的通知,前往使馆进行面谈;
3.等待过程一般4-6个月;
第三步
1.面谈后,美国使馆发给有条件绿卡;
2.拿到绿卡后需在180天内入境美国;
第四步
1.拿到有条件绿卡21个月后,向美国移民局提出I-829申请,解除条件限制;
2.获得永久绿卡,在美国居住满5年可以宣誓成为美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