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数据,让我们来看下L1签证的优势: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近些年前往美国设立分公司的中国企业不断增多。其实,设立跨国分公司不一定非要是大型国营企业,私人或者中小型规模的企业都可。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中国企业要走出国门,不仅要重视产品质量,更要兼顾营销和售后的各个环节。做到设计、生产和销售一体化。这才是企业发 展的未来方向。事实上前些年中国公司在美开设分公司和申请L1签证的很多,但由于当时中国企业还不太成熟,很多所谓的分公司都是没有经营实体只有1、2个人的“皮包公司”。这样就引起了移民局的不满,逐渐收紧了对中国企业L1签证的审批难度,从而使L1签证申请数量锐减。
但实际上,欧洲、日本、澳洲、印度等国的企业都在使用L1签证在美设立分公司,提高公司的营销渠道,并大力发展连锁公司。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L1签证有很多优点:
1) 不象H1那样有名额限制。
2) 可携带家属,并可多次往返签证国。当L1A/B人员离美回国期间,L2家属仍可在美国
工作和上学。
3) 最后也是最大的优点,L1来美后可以立即申请第一优先移民,不必经过复杂的劳工证
申请程序,也不必受名额限制。所以L1签证不仅仅是跨国公司经理和相关人员来美的
捷径,还为取得绿卡另辟蹊径。
另外,为了便于L1企业在美国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L1总公司不一定要在美国设立独立的分公司,可以以参股的形式或者与当地的企业联合扩大经营规模,共同设立在美分公司,这样做将会对L1的审批以及L1申请者来美后转绿卡的申请有利,更重要的是使L1在美分公司的筹建、投资成本,雇员人数、公司利润有着很大的好处和长远的发展。和投资移民所需的50~100万美金相比,大大降低了资金成本和投资风险,公司本身也有效缩短了收益回本的时间。同时,L1的经理还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经营,不像投资移民,所投资金都掌握在项目基金部门手里,不仅收回所投资金没有保障,能否产生收益也不可知。
由此可见,利用L1签证设立跨国独资或合资分公司确实是值得考虑的一种移民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