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探亲签证申请注意六点

日期:2025年12月29日   阅读:

一、移民签证的不适格以及不适格的豁免

    美国移民法为了保护美国境内公民的健康,福利和社会安全,会禁止对某些移民 申请人签发移民签证。例如,以下签证申请人的签证是一定会被拒绝的:有传染性疾病(如结核病),有严重的身体或精神疾病,或是吸毒者;有严重的犯罪记录; 恐怖主义者,政权颠覆者,某些极权组织成员;前纳粹战犯;曾非法入境者;以及其他不符合申请移民条件的人。另外一些打算在美国从事医生行业的申请人必须在 获得移民签证前通过行医资格考试。如果领事馆签证中心认为你是不符合申请移民条件者,他们将会向申请人建议是否移民法中对其有某些豁免方式。

二、对永久居民的孩子申请移民应注意的问题

    因为美国公民的孩子必须单独提交移民申请,因此对於那些将要申请入籍的永久居民,可能会对孩子的移民申请有影响。

当为其配偶提交I-130移民申请时,孩子可以添加到同一份申请上,也可以单独为孩子提交移民申请。

因此我们建议,如果在未来5年内孩子将满21周岁,并且可能申请入籍成为美国公民的永久居民来说,将孩子单独提交I-130申请表比较好。

当优先日期前,孩子已经年满21周岁的,他将自动成为亲属移民第二优先类的B项(F2B),即永久居民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然而超龄儿童保护法(CSPA),可以为某些一些签证签发前超龄的申请人保留小孩的身份,尤其对那些因为签证处理的延期而导致超龄的申请人。 (CSPA200286日生效。以签发签证为目的,新的法案改变了决定小孩是否超龄的程序,如:在签发签证前或在转身份前是否已经21岁,从而决定签证是否签发。)

此法案适用於以下签证类别:

(1) 美国公民/合法永久居民的小孩(IR-2 F2A的主申请人)

(2) 家庭团聚类和劳工类签证的家属(F1F2F3F4,和所有的E类)。此法案不适用於VK 和其他任何非移民签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孩子在移民签证签发前或调整身份前结婚了,他的移民申请将会被取消,视为无效。

三、关於移民申请时的离婚情况

    如果你在申请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前离婚了,那麽你的移民签证申请将会被取消,同时你的附属移民受益人(你的孩子)也将失去申请绿卡的资格。

但是,有例外的情况存在。如果你受到你的申请人配偶的精神或身体上的虐待,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那麽你可以自行提交I-360表格进行申请。这里指的是,一直到你离婚或离婚後的2年,美亚混血,寡妇或特殊移民可以在任何时间内自行申请移民,而不需要原申请人,只要能够证明离婚的原因与家庭暴力有关即可。

四、申请人的死亡对移民受益人的影响

    如果申请人死亡,这将会取消签证申请。特别是当申请人在移民申请批准前死亡的,没有任何方式可以使移民申请继续进行。

然而,如果申请人是在移民申请批准後死亡的,根据2002313日生效的亲属移民法案(Family Sponsor Immigration Act),原申请人的亲属可以通过提交另外的经济担保书来恢复移民申请。

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18岁以上的孩子,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外祖父母,(外)孙子女或移民受益人的合法监护人,都可以为其提供经济担保,使申请继续。

为了使移民申请恢复,替代的申请人(经济担保人)必须提供I-864表格来证明其满足之规定的收入要求,并且替代申请人(经济担保人)能够证明其与原申请人存在以上所说的关系中的一种。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表格文件的要求,但是替代申请人应该写一份关於恢复申请的说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