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过的出生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
材料证明这些亲属和申请者居住在一起;
材料证明这些亲属在最近的12个月中是依赖申请者提供给他们基本生活所需物资的。
只有当以下所有条件都满足时亲属才可以被认定为未独立的亲属:
他们没有结婚或处于同居关系;
他们和申请者居住在一起;
他们全部或绝大部分依赖申请者提供基本生活的资金支持(用于购买食物,衣服和住处);
申请者是他们所有亲戚中依赖最多的人;
在递交申请前的12个月中,他们一直依赖申请者提供基本生活。
注意移民局有权要求申请者和附加申请人提供DNA测试,如果他们认为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并不足以证明附加申请人和申请者之间的亲属关系的时候。
综上可见,虽然移民局欢迎大家携带家庭成员一起移民澳洲,但是对于家庭成员的要求还是仔细繁多的,当大家决心要携带家人一起申请移民的时候,申请材料一定要准确,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