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申请绿卡分享

日期:2026年07月07日   阅读:
    跨国公司经理自申请L1签证起,到一年后申请绿卡,已经成为企业人士移民美国的捷径,比之于百万美元投资移民,在美国设立公司,既不需要百万美元的投资,又 不需要雇佣十个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也没有两年临时绿卡的限制。所以,虽然百万美元投资移民引人注目却少人问津,而跨国公司移民却人人趋之若鹜。

基本规定
       应该首先指出的是,关于L-1跨国公司经理移民的法律规定,目前并无任何改变,移民局审核有关申请的法律标准也没有变得更为严苛。数月之前移民局分区中心 (如位于拉古纳尼盖尔的加州分区中心)曾设计出专门“对付”中国大陆公司L-1申请的表格,要求各种证明文件。目前已涉嫌歧视而停止使用。同时,移民局批 准申请的时间也增快。法律规定移民局应在30天之内批覆L-1申请。但一般说来,L-1申请报给移民局之后,只要资料翔实,符合要求,都会在两个星期左右 得到批覆,最快的三天就会批下来。至于跨国公司移民申请,移民局通常需要80左右批覆,但一般会在四五十天左右批覆,也有的三五天就得到批准,不过这应属 于例外。
申请条件
1、必须在中国大陆有公司,公司必须是正常运行的,一般注册时间不低于两年,具有一定规模(具体建议企业拥有10名雇员以上和每年营业额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没有行业的限制;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有经商经验和管理经验;
3、以中国公司的名义到美国注册分公司;
4、向美国成立的分公司注资至少10万美金以上;
5、对申请人个人没有明确学历和语言要求,年龄最好在25-50岁之间。
公司材料准备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国内公司与美国公司关系证明
5、股权注资或投资验资证明

EB1-C签证优势

1、是永久性绿卡,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2、申请时间短
3、一人获签,全家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