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豁免公司保证免除注册二十年后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款(虽然现在开曼群岛没有任何税收)。
2、豁免公司的股东资料不必提交给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且豁免公司只需要至少一个股东。
3、豁免公司年度报告要求很低。基本上,年度报告只包含由公司秘书或董事签署 的,说明本公司豁免的公司只需在境外的群岛,但该公司已完全公司遵守193和194节的规定。(第193条本公司所豁免的,不得经营任何业务,在该群岛, 除非该业务对海外业务的发展有直接的帮助。第194条要求每一税务免除公司的董事会必须每年在该群岛举行一次董事会会议。本公司可安排公司员工更换董事 会,或者安排董事会签署一份董事会会议的授权。董事不必亲自前往的“群岛”参加会议)。
4、公司条例允许开曼群岛豁免公司发行不记名股票。这些持票人可以将股份交换 为注册股份。另一方面,注册股份也可转换为非注册股。但是,该法还规定,如果公司的豁免,如发行或有权发行不记名股票,不能持有土地的领土上的群岛。因 此,如果客户希望挽救公司在开曼群岛持有的土地,因此公司必须修改公司章程规则,然后申请批准开曼群岛金融部长。同样,许多银行在对曼岛经营规定免税的公 司章程的规定,防止公司发行不记名股票,将接受该公司的申请开立账户。
5、豁免法律规定的公司不能出具,没有票面价值股票“
6、公司的公司名称可以使用任何语言,并且不需要包括“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或其缩写公司
7、豁免公司不必在开曼群岛举行周年股东大会,但仍需要遵守公司条例194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