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采用注册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但是最先使用人被授予一定的权利。波兰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波兰商标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波兰知识产权署采用尼斯分类第10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可接受一标多类申请。文字、字母、数字、图形、标语、颜色、颜色组合、立体形状、声音等均可以注册为波兰商标,波兰商标须由其当地的代理人办理。负责监管波兰商标的主要政府机构为波兰专利局(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ofPoland)。在波兰没有住所或主要营业场所或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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