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知识产权局(EuropeanUnion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EUIPO)负责批准注册欧盟商标,但EUIPO在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时并不主动审查是否存在在先权利。在先权利人可以通过异议、请求宣告无效等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可注册为欧盟商标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三维标志、颜色、声音,但需具备显著性(能够与其他产品和服务区分开来)、能够清晰客观地表示,且不得与在先权利冲突。纯粹描述性,即仅仅描述产品或服务的特征的标志无法注册为欧盟商标。EUIPO将商标分为个人商标(individual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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